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张杰申请继承其母亲李秀媛名下与张杰、周爽按份共有的其中属于李秀媛占有50%遗产份额的不动产(产籍号:1-68-163-1171)、坐落:铁东区平安街26甲栋17层57号、建筑面积:79.4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秀媛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秀媛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4月17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