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作废
依据生效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所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6)辽0302执恢55号法律文书内容。现公告将房屋所有权人为:刘建平、李丽玲 、产籍号为:1-14-307-6031、房屋坐落为:铁东区园林路327乙65号、权证编号为:364325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