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韩福成因继承其父母韩国全与翟素春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康宁街46-102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69-63-5063,建筑面积为:70.21平方米。
被继承人韩国全与翟素春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韩国全与翟素春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翟素春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