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陈艳华,将坐落于铁西区九道街458栋1层4号,产籍号:2-22-211-1014,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陈艳华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