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泉因继承其母朱秀玉单独所有的不动产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1-14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原泉继承其母朱秀玉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和平街6-109号,(产籍号为:1-14-53-7011)建筑面积为:64.36平方米。被继承人朱秀玉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朱秀玉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朱秀玉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2月1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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