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谦婚前房产(产籍号:42-90-1-1051)办理转移登记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0-24

冯谦婚前房产办理转移登记的公告

 

2019_年10月15日冯谦来我中心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产籍号42-90-1-1051,该商品房为刘胜洁,2000年4月11日购得(申请人提供了开发商的说明),开发商于2011年1月25日开具全款预收款发票。冯谦于1990年12月18日离婚,于2002年9月9日再婚,后于2019年9月27日离婚,离婚后未再婚。冯谦声明该房产为冯谦婚前购得与前妻吴雪无关且婚内对该不动产无约定并提供了离婚协议。现就冯谦婚前不动产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4日)期间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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