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9-211-1263产籍号更正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0-23

关于1-29-211-1263产籍号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权利人:李福森(身份证号:210302194901011230),产籍号1-29-211-1263,面积:60.51平方米,由于房改前已经离婚,在办理房改时以夫妻名义参加房改(配偶:刘丽娟身份证号:21030319510318252X )现退回原配偶刘丽娟工龄,并退交房改款655元,情况属实,无疑义。现我中心对于上述申请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公告,公告期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4日,公开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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