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钢1-32-197-3061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0-21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杨东钢继承其父亲杨建华单独所有的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文化街75-35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32-197-3061),建筑面积为:126.41平方米。被继承人杨建华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杨建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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