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张春国(产籍号:3-103-2-407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19-10-15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春国,将坐落千山区中沙河,产籍号:3-103-2-407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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