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伟所有权房屋(产籍号3-13-166-2032)的更正公示
申请人李闫于2018年7月19日到我中心办理李闫,产籍号:
3-13-166-2032继承事宜时,经审查购房人闫伟于2008年参加房改,此时闫伟的婚姻状况为离异,与事实婚姻不符,现申请人李闫身份证号:210304197603020442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和身份证,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29日),如无异议,15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房屋继承登记。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