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王当红申请继承邵传美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48-42-2023、坐落:立山区正阳街95-18、建筑面积:61.7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邵传美生前无遗嘱。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邵传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2月24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