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若翚1-35-9-2031

编号: 发布时间:2019-09-20

继承征询异议公告

 

   申请人邢若翚申请继承其父母邢文超和郭萍共有的其中邢文超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二道街61栋29号产籍号:1-35-9-2031 ,建筑面积:59.82平方米。被继承人邢文超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邢文超的父亲先于其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三个月(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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