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客户张恒来我中心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产籍号2-17-301-2131,该商品房为张恒于2010年9月28日购得,开发商于2013年9月4日开具全款商品房发票。张恒于2011年7月26日结婚,于2014年10月13日离婚。现就张恒婚前不动产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10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