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学芳,将坐落立山区建设大道路4栋3层34号,产籍号:3-84-20-303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10月12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7日